本报济南6月3日讯(通讯员 王华伟 记者 田茹)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5月份我省工商系统在整治垄断经营行为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今天公布了菏泽市工商系统查办不正当竞争的8大案例:
一、供电局系统限制竞争案。单县、巨野、曹县、东明、定陶、郓城、鄄城、菏泽等8个县市供电局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强迫农民高价购买指定的电表、配线等各种材料。
二、信用合作社系统限制竞争案。东明县东明集信用合作社等6个信用社在贷款活动中,以不入股就不能贷给借款为由,强制部分借款人入股并收取股金。
三、火车站限制竞争案。东明、算王庄等火车站在办理铁路货物运输中,要求各货物托运人必须高价购买和使用其指定厂家生产的绳、网、绳卡等货物装载加固材料。
四、曹县电信局强制农民购买话机案。曹县电信局在为农民免初装费安装电话活动中,委托社会人员代办安装业务,这些社会人员强制农民购买他们所提供的价值50—80元不等的电话机。
五、定陶邮政局强制他人购买报纸案。部分投递员在投递挂号信和汇款单等邮件时,强制收件人购买1—2份《菏泽广播电视报》,如果不买,就不给或延误投递。
六、曹县新华书店强制学校购买《走向新世纪》书案。
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郓城、成武营业部及郓城人民医院、中医院和成武人民医院商业贿赂案。
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曹县营业部、曹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曹县计划生育协会商业贿赂案。自1997年以来,人寿保险曹县营业部先后委托上述不具备合法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资格的两单位代理销售“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和“母安子福保险”,涉案金额达2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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