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王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今天发布了2000年度全国46个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在46个重点城市中,11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海口、青岛、汕头、珠海、烟台、厦门、深圳、大连、宁波、杭州、苏州的城考平均得分为88.19分,较其他城市高出7.19分。2000年度重点城市城考综合得分最高分为89.77分,最低得分为69.37分,平均得分为82.72分,较前一年度增加了2.9分。
据了解,同1999年度相比,2000年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等考核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其中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由239微克/立方米降低到223微克/立方米,平均降低了16微克/立方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由97.85%提高到98.41%;城市地面水水质达标率由89.49%提高到92.0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83.61%提高到90.78%;汽车尾气达标率由78.64%提高到80.23%;危险废物处置率由97.48%提高到99.14%;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4.7%提高到29.07%;生活垃圾处理率由90.40%提高到91.22%;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由8.78%提高到9.21%。
据环保总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00年度是执行“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九五”期间大多数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趋于改善。国家考核的46个重点城市2000年度城考平均综合得分较1997年度增加9.12分,大气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年日均值逐年下降,城市地面水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平均值与1997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好转。
各城市政府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2000年重点城市平均环保投资指数达到2.18%,较1997年提高了0.68个百分点,许多城市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重点城市平均污水处理率、集中供热率、城市气化率分别达到29.07%、51.22%和94.28%,比1997年分别提高了14.31、8.83和5.84个百分点,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在“十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今年将修改完善“十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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