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某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要求农民将稻田改种芋头,造成耕地荒芜,农民颗粒无收。前不久,一家媒体对此予以曝光,但最后的结论却是该县“出发点是好的”。
难怪很少见到政府部门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因重大失误而被查处、追究的报道,原来他们都有一个“好的出发点”。只要“出发点”是好的,即使搞砸了也情有可原。于是,山西绛县用了不到1年的时间,就在全县200多个行政村中建起142个科技示范园和268个科技示范 点,上演了一出荒唐的“科技大跃进”;青海省乐都县实施富民工程,投资200万元在白崖子村兴建“名优”蔬菜基地,给菜农造成40万元的经济损失;内蒙古赤峰市岗子乡政府以包种包销的合同方式在全乡推广优质高产的脱毒马铃薯,而农民只收成了乡政府承诺总产量的1/10,这1/10也几乎全部烂掉,农民不但没赚到一分钱,反而背了一身的债务……
出发点即动机,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按照认识论的逻辑,它来自于客观实际。一个好的出发点必须以对客观实际的深入了解和充分把握为前提,最大限度地做到主观、客观的统一。而上述这些地方的领导不去深入考察市场,不充分了解农民实际,不尊重农民意愿,单凭主观臆断就让农民种这种那,其出发点好在何处?
即使再好的出发点,要真正落到实处,也需要科学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克服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出现的各种困难。倘若这些地方的领导们真能如此,怎么会在芋头苗引进无望时还不及时告知农民,让耕地白白闲了一季?怎么会没有经过试验就毁掉了500亩快要吐穗的小麦,改种了无籽西瓜?怎么会以次充好,让农民出高价购进劣质塑料棚膜,使大批棚菜因遭“风吹雨淋而枝折生病”?怎么会让原本还不到0.3元1斤的马铃薯种子,到了农民手里竟成了0.48元1斤,而且种到地里就再也没人过问,急得农民直掉眼泪?
可见,这些政府部门的行为与其“好的出发点”实在相去甚远。不过,说他们是主观臆断恐怕有些冤枉,并且也低估了领导们的水平。其实,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农民,这么做的真正出发点不是做秀捞取政治资本,就是为自己和部门赚取利益。海南某县那位主管副县长获得了调动升迁;绛县政府从几百亩地里挑选出几十个像样的无籽西瓜,敲锣打鼓送到运城报喜,不仅得到了地委行署的充分肯定,而且还要向全区推广他们的经验(只是由于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才搅了他们的好梦);乐都县的蔬菜办和岗子乡政府也都在富民工程中大捞了一把。
由此,我们不禁从这些政府部门“好的出发点”中联想到一个法律术语:主观故意。他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打着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幌子,造成了坑农害农后果,难道还能因其“出发点是好的”而不予追究吗?王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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