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石磊 实习生彭璇通讯员叶和祥)记者昨日从东山区纪委获悉,东山区人民法院原会计张冬梅,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疯狂贪污近244万元,成为该区司法系统内部有史以来最大的贪污案。去年底,张冬梅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据了解,张冬梅贪污案涉及金额是东山区建区以来最大的,在广州市司法系统内部也属罕见。
张冬梅原是东山区人民法院会计,1985年参加工作,在她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担任法院会计兼该院“小金库”出纳工作时(该院“小金库 ”属账外管理,而兼任“小金库”会计的人不懂财务且从不与其核对银行存折账目),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先后从“小金库”的银行存折中提取现金13笔,共计人民币2439320·81元,并占为己有。
据熟悉张冬梅的同事介绍,张平时对人对事非常吝啬,同事朋友之间一起出去吃饭或游玩,她从来不会主动从自己口袋内掏钱来请大家。但就是这个吝啬的表面下包藏了一颗更为贪婪的心。1994年至1999年的几年时间里,张冬梅利用兼任单位自有资金账出纳之便利,分68次提取人民币近244万元据为己有,购买两套商品房,一辆小汽车,还动辄全家出游,住高级宾馆,吃山珍海味,将公款肆意挥霍。
在张冬梅案审理过程中,东山区法院的前任领导也因管理不严出现如此大的漏洞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该院前任领导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单位都设立“小金库”,利用单位的资金出借后收取利息,用于改善单位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所以该院前几年也采取这种方法截留公款私设“小金库”。为了将 “小金库”区别于正常的财务管理,该院安排张冬梅兼管“小金库”的出纳。加上该院在财务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如管账的院领导对业务知识一点都不懂,对张听之任之,致使张长期作案而没有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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