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5日电(记者刘忠海)重庆一家企业法人与银行人员勾结,采用部分贷款重复抵押、开具存款证实书的方式,骗取贷款6900万元。日前,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期间,重庆华鹰实业公司负责人付锐为筹集资金,先后找到一些单位,以高息为诱饵,提出借款要求。同时,付锐为了使各借款单位相信 其实力,找到原建设银行重庆江北支行大石坝分理处主任易守镇,易在明知付锐无偿还能力,且资金未入账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为付锐出具了虚假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协议书及进账单,共计6900万元。
随后,付锐凭着这些单据,以公司的50亩土地等资产,采取部分重复抵押的方式,先后从重庆市大足县城市信用社等10余家单位获得贷款6900万元,用于买车、购地、以及借给易守镇归还违规贷款等。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追回部分赃款、汽车、土地等共价值2000多万元,实际造成4100万元资金无法追回。
检察机关认为付锐和易守镇已分别构成贷款诈骗罪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并以此罪名将二人向法院提起公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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