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郭玉鑫】昨日,一个在塘沽作恶多端,利用他人隐私敲诈勒索,持枪寻衅的犯罪团伙受到严惩。塘沽法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对这一犯罪团伙的主要犯罪分子处以重刑,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据悉,这一团伙主要成员均为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几人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歹。2000年,杨某出狱后听说他的女友在经营发廊时曾与甘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杨便决定借此敲诈 甘某钱。杨某与女友商量后,女友也表示赞成。2000年9月29日上午,杨某纠集朱某、赵某、等人埋伏在杨某女友于某家附近,于某将甘某骗至她的住处后,杨某等人出现,以甘某与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把柄,殴打、恫吓甘某,让甘某讲述与于某不正当关系的经过,并进行了录音,要求甘某拿钱“了事”,如果甘某不出钱,几人就要把甘某的“丑事”公布出去,甘某无奈之下答应出20000元钱。后经群众举报,公安人员布控,当他们按事先约定地点取钱时被当场抓获。
此外,此团伙中的朱某还伙同杨某等人,持枪窜至新港“恩来顺”饭店追打霍某,霍某与他们曾有矛盾。朱某开枪将霍某的左腿打伤。法院经审理,认为他们的行为也构成敲诈勒索罪,朱某还犯有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几人五年至八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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