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田野】昨天上午,东丽工商局经检科与本报联合行动,对郑家台码头煤掺灰事件展开调查,在现场抽取的样品立即被送到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化学分析。工商、技监部门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据码头负责人介绍,货主姓崔,东丽区军粮城人。从今年初开始,崔某运煤来郑家台码头装船。据该负责人称,货主往煤里掺黑灰只有两次,其中5月17日掺黑灰的煤达1300吨, 5月22日又增至1430吨。
当工商执法人员询问是否验过货主资质时。码头负责人称,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合同。一手交钱,一手装货,没有验证资质的必要。因此并不清楚货主的企业名称和性质。
调查过程中获悉,在码头上往煤里掺灰的人和器械,均来自郑家台码头。该负责人解释,只要给钱,码头什么货都给装,事先根本不知道往煤里掺的是煤,还是灰。码头方面不承认是在掺灰,而是在按照货主要求的方式在装船。
从市技监局了解到,如果查明郑家台码头确有煤炭掺杂使假的事发生,那么码头将负连带责任。昨天,工商部门已要求码头出具营业执照和相关票据,而天津市技监局也将根据检测结果,派出执法大队或区局的执法人员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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