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太平洋电脑城一些档主反映,有铺位故意赊货,到时就卷起铺盖走人了,拖欠大笔其他档铺货款。由于其租铺时私下协议,事主报案后也一时追不到其踪迹。
在三楼开业的吕小姐因为相信该铺,将自己经营的电脑内存价值约5000多元赊给该档,估计有五六档都把货提供给它而未收货款。另一档负责人易先生也称,5月14日早上,他们发现该铺内只剩下几个空盒子了,估计是趁星期天晚上收拾东西“走人”了。同时来追讨的 还有同楼的五六档,他们也是将自己的硬盘、显卡等以这种“签单”形式赊出的。档主们诉苦说,该档后来称是准备出租给别人,但对方要求先用几天,正在“试用”期间就出事了,损失共计20万元左右。于是他们后来到派出所报案。
电脑城管理处说,档主不通过管理处私下转租给别人,他们是不认可的;电脑城曾经出过多次通告,告诫业主要加强风险意识,在确认对方信誉之前不要轻易采用这种“签单”形式交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广州人目前每年花在信息上的钱及电脑持有量居全国首位,市内目前有多家生意兴旺的电脑城,其他从事电脑行业的商家多不胜数;行内的确较普遍存在这种只有收据的“签单”赊账,有的甚至连字据都没有,全凭对方的信誉认同。随着行业竞争加剧,有的转租了一个月半个月、有的甚至三几天就走了,出了问题往往又认为不便追讨干脆吃“哑巴亏”算了。因此对商家来说,在目前实际形势下,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邝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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