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钢琴声长期干扰邻居生活引发的我省首例琴声扰民案,昨日终出结果。法庭判决,被告琴声扰民的侵权事实成立,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其住宅里的钢琴房加装隔音设施。
提到钢琴声,人们大抵会与美妙的心灵感受相联系,但连续8年,每天8小时以上的琴声在你吃饭、睡觉、看书、学习、看电视、洗澡时不停萦绕在耳边,音乐还会美妙吗?昆明大树营市政小区B组团14幢的4家住户就因不堪忍受这种“享受”,将自1993年来每天长时间 在室内弹奏钢琴及进行钢琴教学的邻居刘某(化名)告上了法庭。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判定,被告刘某琴声已传播至四邻家中是不争的事实,原告方长期被动接受被告琴声。被告客观上侵扰了原告方享有居住环境安静的权利。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云南省协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梅青生认为,本案更多的是引起人们对依法享有的生活环境权利的重视。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人居环境的适宜性。其中,声音对人心理的影响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噪声”在日常生活中并不能简单的以是否达到环保规定的噪声标准来界定,安静的居住环境是人们享有的基本权利。这起琴声扰民诉讼案提醒大家,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还应注重公德。杨文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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