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朝等人在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桃湾村投资150万元,开采当地的砂石资源,指望自己能有所收获,也为桃湾村的发展作点贡献,但其砂石站仅运转半年时间,投资者就遭遇了部分村民的严重干扰。
桃湾村地处老淠河,境内的建筑用砂资源丰富,村委会一直无资金投入,村里也没人敢担风险,只能长期守着“金饭碗”受穷。1999年5月,村民时学东联系在六安城区的刘文朝 、程龙祥等人与桃湾村共集为四股,成立城南镇桃湾砂石分站,约定所得利润四方平均分配,修路、购置采砂船、铲车等前期投入由三位个人股东负责,村集体无需出资。于是,四方在当年6月签订了《砂石资源开发协议》,并办理了法律公证,随后办齐了开采所需的法律手续,取得了桃湾村境内砂石的独家开采权。1999年11月底开业后不足五个月,该砂石站就为地方上交税费近百万元,沿河几个村民组的群众也在砂石站找到了活干。
然而,好景不长,2000年5月31日晚,桃湾村油厂村民组的部分村民来到砂石站,阻挠运砂车通行,围攻砂石站管理人员,提出“砂石是我们祖辈留下的,要开发必须找我们来买。”镇政府、派出所等出面劝说无效,砂石站被迫停工,只好诉诸法律。
裕安区法院于去年9月28日一审判决砂石站胜诉,原告不服,11月11日,六安市中级法院二审同样判砂石站胜诉,并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经济损失”。
但输了官司的被告组织部分村民上访,并提出设新站要求。12月8日,六安市、裕安区相关部门召开关于城南镇桃湾砂石管理问题专题会议,明确认为:桃湾现有砂石站已依法领取了采砂许可证,并明确界定了开采河段界线,不宜再设立砂石站。
转眼到了2001年元月18日,六安市有关部门召开“关于裕安区城南镇桃湾村农民要求开办砂石西站有关问题协调会”,会议下发的协调《意见》,提出现有砂石站(称之为东站)要“调整缩减采砂范围”,“桃湾村农民要求修西路建砂石西站应予支持”。
对来自市里的《意见》,裕安区政府在表示服从的同时,区“城南镇桃湾村砂石开采协调小组”也提出自己的担忧:一是西站批建后,两站一线之隔,因建站已发生矛盾,在今后开采中很容易再次激化,甚至发生恶性事件。
现有的东站有桃湾村集体一股,东站所得利润将壮大村集体经济,全村680多户村民普遍受益,而即将要建的西站是25户村民的股份,村集体和另650多户村民能从中得利吗?接受采访的村干部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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