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弄虚作假,既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践踏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又影响国家决策的科学性,妨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腐败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4日,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部署全省统计“打假”工作。
省统计局局长吴威先介绍,此次统计打假分动员和自查、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3个阶 段进行,8月底结束。检查对象包括组织实施政府统计调查的单位(包括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各有关部门的统计机构等);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被调查单位;民间统计调查组织。
1999年和2000年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是此次打假的重点,其中包括: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特别是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不具备法定资格或未依法报经审批,违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的;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经济增长速度、乡镇工业产值、农民人均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重要经济指标也是重点检查之列。
领导小组要求,对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全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电话号码:87815825;电子信箱:fgchb@stats.gov.cn。(记者 雷祖兵 实习生 杨霞 通讯员 毛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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