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南京市白下、鼓楼、建邺、秦淮四家城区法院了解到,自4月
28日新的《婚姻法》实施一个多月来,离婚案件出现增多现象,其中新类型官司
不断。
南京白下区法院立案庭的钱继红法官告诉记者,婚姻法修改期间,离婚案曾
一度减少,很多人对离婚中涉及的问题期待适用新法律,更好地保护自己权益。
在新《婚姻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天,白下法院就受理了一起离婚妇女请求探视权
案件,因为老的法律中没有探 视权的具体规定,这名妇女一直在等新婚姻法出台。
还有一位40多岁的妇女因丈夫“包二奶”,到法院来打听,她离婚时能否多分家
产,得知新《婚姻法》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时,她毅然决定在离婚起诉书中增加要求丈夫赔偿2万元的请求。
法院还受理了一起未婚同居生下女孩,因为分手,“妻子”依据新《婚姻法》告
上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新案件。
在采访中,不少法官都感慨地说,还从来没有哪一部新法律像《婚姻法》这
样能引起这么多老百姓的关注,能引发这么多的新案件,一些来起诉的家庭妇女
甚至都能背出相应的法条,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李
自庆 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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