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乔会清 实习生上官虹)昨天,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汇报会上获悉,深圳将实施新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顺生在听取了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医药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情况后,要求有关部门对市卫生局、体改办提出的新的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意见,以期尽快加以实施。
此次汇报会上,市卫生局、体改办汇报了关于我市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制度的改革 实施方案,目的是保证药品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坚决纠正药品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新的方案提出,招标采购拟采用全市集中招标采购、集团联合招标采购和自行招标采购三种招标形式: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是《深圳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用材料目录》和价值1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医疗机构每年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不得低于本单位当年药品采购总额的20%;通过集团联合招标采购的药品不得低于本单位当年药品采购额的50%;自行招标采购的范围是市、区集中招标采购和联合招标采购以外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招标采购将按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定和执行合同六个程序来进行。王顺生指出,按照国务院的指导性意见,深圳市的三项改革已经全面铺开,从探索方面来讲深圳是走在前面的,这对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能够起到推动作用,因此,各单位要对体改办和卫生局提出的有关方案提出意见,以期尽快加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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