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涉嫌故意伤害的芦某,案发后逃到武汉市,做服装生意发了财,竟然过上了大款的生活。昨日,负案外逃9年的芦某,被天津铁路警方押解回津。
芦某47岁,住本市红桥区,原系某果品公司职工。1992年9月30日,芦某等5名业务员在西安市洽谈完业务后,乘坐262次列车返津。他们上了5号卧铺车厢,打了两暖瓶开水后休息。在侯马站上来的几名男青年,拎起芦某打来的开水就喝,引起芦某同事的不满。双方争 吵几句后打斗起来,芦某随手拣起一碎酒瓶加入混战,酒瓶扎中对方一男青年面部,那人顿时鲜血直流,捂住左眼。后经医生诊断,伤者左眼失明。芦某见闯下大祸,趁乱出逃。
案发后,芦某被天津铁路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被列为网上逃犯。办案民警查访多年,未能发现芦某踪迹。今年5月29日,民警获悉在逃的芦某现在湖北武汉市藏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经数日侦查,6月1日下午,终于找到芦某在汉阳区五里墩的私家别墅。当晚8时,芦某回家刚要进门,被民警认出当场擒获。经审讯,芦某交待,1992年伤人致残后,他逃到武汉市,靠摆小摊卖服装起了家,生意越做越大,还在汉阳区开了一家服装店,盖起4层别墅,并与店里雇的当地妇女周某姘居在一起。没想到,外逃隐居9年,还是被警方抓获归案。(记者费涛 通讯员郑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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