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机动车辆停放收费有章可循了!最近,省物价局制定的《广东省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对各种场所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作了明确规定。
三种定价形式
我省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室内专业停车场(专门用于停车的建筑物)以及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行制定;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配套专用停车场、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停车场和设在城市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收费以及车辆因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拖曳至指定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均实行政府定价。
停车免费规定
进入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至60分钟(具体时限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的;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用。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此外,《实施细则》还对停车收费的计费办法、管理权限、明码标价、监督检查等作了详细规定。(朱桂芳、钟洁)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