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邮件 搜索 短信 聊天 导航
上移动梦网,赢手机大奖。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路上有沙堆碍车酿事故 大冶交通局被判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07日15:18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正旺 通讯员程凌风)日前,大冶法院判处大冶交通局在一 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大冶市交通局因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问题,第一次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

  2000年2月8日下午6时30分,大冶市居民刘国胜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从陈 贵镇返回金湖,突然撞到公路上堆放的沙堆。因车速过快,摩托车轰然倒地, 刘送往医院后,经抢救
无效,于次日死亡。

  3月13日,大冶交警部门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书,认定刘国胜负此事故的 主要责任,在公路上堆放沙堆的黄某负次要责任。黄某对此认定不服,4月26日, 黄石交警支队复议后维持原认定结果,黄某仍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2000年7月21日,死者家属向大冶法院提出诉讼,将黄某及大冶市交通局告 上法庭。

  在调查取证后,法院认为,黄某擅自堆放沙堆,对此次事故应承担次要责 任;大冶市交通局对该路段负有管理责任。对于黄某的行为,交通局应该及时 予以制止,排除道路障碍,以保证公路的安全、通畅,但其未尽职责,应对此 次事故负连带责任。

  近日,大冶法院作出判决:在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中,黄某承担 30%的责任,合计赔偿27396.70元,大冶市交通局负连带清偿责任。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时事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清凉夏日出国旅游
  • 来新企业创新事业
  • 打造精品经济房
  • 平售观光游艇
  • 各类特惠服务信息
  • 龙拓广告 诚聘英才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 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透视两性:男人的一夜性与女人的一夜情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2001高考志愿填报技巧指南-考生报考好帮手!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谁是最美的新娘:网友婚纱靓照大比拼!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