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邮件 搜索 短信 聊天 导航
上移动梦网,赢手机大奖。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结婚12天赔房赔车 男方称因婚前财产公证代价惨重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08日13:33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一对夫妻结婚时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岂料婚后12天婚姻就亮起了红灯。南山区法院日前在审理这宗离婚案时,依据男女双方婚前对财产的约定,依法将有关房产、汽车及10万元现金判给女方所有。

  去年5月,女子王某认识了某工厂业主郭先生,同年12月,双方到王某的老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还申请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经当地公证处公证确认,当时双方拥有的房
产一套、金杯面包车一辆、现金10万元归王某所有。婚后不久,双方因财产等问题发生争议。后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与郭解除夫妻关系,并确认其对婚前公证财产的所有权。

  由于双方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及其他债务没有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分割双方婚前财产。南山法院依据新公布的《婚姻法》等条款,并按照公证书所确认的事实,将有关房产、汽车及10万元现金判给王某所有。

  《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张小玲 罗爱萍 李之光 江波)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时事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join us!加盟一格
  • 大量二手车信息
  • 新世纪 新家园
  • 各类房屋招租
  • 各类特惠服务信息
  • 龙拓广告 诚聘英才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透视两性:男人的一夜性与女人的一夜情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2001高考志愿填报技巧指南-考生报考好帮手!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谁是最美的新娘:网友婚纱靓照大比拼!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