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州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并于昨日起正式启动。为此,广州市委、市政府昨日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部署相关工作。据悉,通过这次改革广州市将对现有机构进行精简,广州各级机关现有人员编制精简实际比例达34·38%,政府工作部门也由原有的55个减为41个,精简幅度达25·5%。
改革原则该撤就撤一步到位该合就合不能暗分
根据方案,广州市市委工作部门在保持现有格局的基础上,设纪委机关和9个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政府的工作部门由55个减为41个,另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减幅为25·5%。
这次机构改革的原则是改变过去按照“产业门类”和“部门管理”原则设立机构的格局,重新按照新机构、新职能进行“三定”:即对于确定不再保留的机构要摘牌,不搞过渡,一步到位;对于确定合并设置,包括合并后允许保留机构牌子的机构,要确实合在一起,不能明合暗分、分灶吃饭;对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仍需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而各部门(包括党政、人大、政协、群团机关)的内设机构也要根据改革的要求进行调整和精简,市委工作部门内设机构要精简10%左右,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要精简20%左右。
编制精简市直机关多精简街镇机关少精简
在人员编制精简方面不搞一刀切,其中市、区、县级市机关多精简,市直机关比区、县级市多精简,街、镇机关少精简。经过测算,市、区、县级市、街、镇机关现有编制精简比例分别为40%、36%、36%、28·57%、24 ·18%。至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团体机关编制的分配比例,基本上将按照省的要求计算,保证编制的分配比例。市、区、县级市政法专项编制也按照省的要求进行精简。
广州市一级机构改革到8月初完成,镇一级到8月底完成,区(街)、县级市机构改革9月份开始,年底完成。人员分流时间可用3年。本专题采写本报记者 吴辉 羊华 刘庆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潘劲松 杨勤 实习生 吴智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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