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基本保持现有格局,具体的工作部门:纪律委员会、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台办、机关公委、老干局、编办
市政府
保留部门
办公厅、经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水利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环保局、规划局、环卫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林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外事办、侨办等
撤并或重组部门
撤销口岸办划归办公厅,撤销粮食局划归发展计划委,撤销国有资产管理局划归财政局,撤销体改委,撤销公用事业管理局(相关业务与其他部门合并),撤销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农委、农牧渔业局、海洋与水产局、乡镇企业局重新组成农业局,撤销新闻出版局重新组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局,撤销专利局重新组成知识产权局
更名部门
计委改名为发展计划委、商委改为商业局、教委改为教育局、科委改为科技局、民委改为民族宗教局、国土房管局改为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外经贸委改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计生委改为人口计划局、市政管理园林局改为市政园林局、体委改为体育局、法制局改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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