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冬红 实习生彭琪艳 通讯员何铁赞)有感于广东省的艾滋病传播已呈蔓延之势,省政协部分委员近日建议建立一个合适的场所将全省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感染者集中监管,强制治疗,已达到教育、治疗的作用。
政协委员的提案称,广东省自从1986年发现第一例艾滋病毒感染者,截止到2000年10月,艾滋病毒感染者共1419例(其中艾滋病患者78例)。“广东实际感染者逾两万”,“艾 滋病感染人数居全国第四”。
然而,问题之严峻还不止于此。现实情况表明,这些艾滋病毒感染者一旦感染上来,成了“瘾君子”便不可自拔。耗尽了自身家财后,便走上了新的犯罪道路。他们利用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心理,以强行传染艾滋病恐吓作案(我们权且把这种人称为“艾滋病毒感染后的作案者”,本提案特指这种人)他们手持“艾滋病患者鉴定书”到处敲诈勒索:“我是艾滋病患者,你不给我钱,我就抓你一下!”人们视艾滋病如瘟疫,因而他们的这一手往往很容易得逞。
公安部门对此也很尴尬。这种人本应该打击法办,但是眼下省内还没有一个专门关禁“艾滋病毒感染后作案者”的地方,而他们又不能和一般人犯同监。因而往往好不容易抓到,却又不得不当堂释放。而一些不是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坏人,也冒充艾滋病毒感染者作案,造成社会混乱。
为此,省政协委员建议:1.制定相关法规,填补这方面法律的空白;2.公安部门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对其家属的处罚),对付这类艾滋病毒感染后的作案者,尤其对那些冒充艾滋病毒感染者作案的坏人进行严惩;3.尽快设立特种看守所和监狱,专门关禁这类艾滋病感染后的作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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