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货泛滥,信用荡然,在不少地方,已引起民愤鼎沸,因此人们呼吁严刑峻法。例如在日前本报举行的“诚信为本,规范市场”的座谈会上下,便有不少正义之士,不约而同说起了王康年———这个50年前的奸商,用腐棉烂花充作“急药包”,以发霉面粉制作饼干,高价卖给正在前方浴血战斗的志愿军。多少祖国的忠勇战士,倒在假药之下,多少最可爱的人,被奸商夺去生命。王康年因此上了断头台,这是无耻奸商应有的下场!
现在来说王康年,是因为王康年阴魂未死,奸行犹在,时下一些奸伪之商,比之王康年当年,更为变本加厉,愈发胆大妄为。例如避孕药催肥了黄鳝儿,有害染料浸透了“大米”,这样的事情已是屡见不鲜。制假贩假一条龙,假冒伪劣一方土,假烟假酒成了某些地方的“支柱产业”,假药劣针在某地已形成专业“园区”,假冒名牌的“中华铅笔”在市场之上已占半壁江山,伪劣的化妆品则使人们对真货也不敢问津。至于金融拆借中的坑蒙拐骗,企业交易中的赖账不还等等,更已是司空见惯,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大黑洞。此种假冒伪劣的坑蒙拐骗,不但夺人健康生命,破坏经济信用,而且严重腐蚀民族精神,造成不少人对社会的普遍不信任,可谓害莫大矣,可谓不开杀戒不足以平民愤。近年修订的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制假造假,危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因此“杀几个王康年”,完全是法中之义。也要奉劝天下的奸商,不要以为只罚几个钱就可以东山再起,从今以后,真的要当心你们的脑袋了!
当然重建诚信、规范市场,并不只是“杀几个王康年”就可以奏效的。王康年当杀,而诚信的法制、道德也需重塑。有识之士,已经提出将“诚信为本”,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道德建设的切入口。诚哉斯言当诚信成为国民道德的基石之时,王康年们,又何能兴风作浪!(司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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