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12日电 (范跃红、卢晶)浙江省玉环县一交警偷梁换柱,骗取交通事故中对死者家属的赔偿款,日前被浙江省玉环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据法庭调查,今年45岁的林荣伍在担任玉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股副股长期间,曾3次贪污本应付给死者家属的赔偿款共计34000多元。去年7月,他在一次事故处理中故伎重演时,被死者家属发现而行径败露。
据介绍,在处理这起大货车撞死人的交通事故时,林荣伍要求死者家属写了两张金额分别为3万元和19350元的领款收据用于存档,并让死者家属在空白的调解书和赔偿凭证上签字。随后,林荣伍只给了死者家属3万元,自己则在空白的调解书和赔偿凭证上随意填写,同时将19350元的领款收据到交警大队财务处领取现金,把其中的18000多元占有己有。
几个月后,死者家属发现了他贪污赔偿款的丑行,即向玉环县检察院告发。2001年1月11日,林荣伍被依法逮捕。经检察机关进一步查证,林荣伍还在1999年8月和去年3月两次用同样手法,从交通事故死者身上捞取16000多元。林荣伍将这些贪污来的钱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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