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云阳大阳暴力抗法、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一案,于6月8日由云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肖勇、肖永明、肖盛清、肖诗文等9名罪犯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去年7月3日,云阳县人民法院为支持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依照法定程序立案受理了大阳乡政府申请执行该乡庆霞村一组肖勇、肖永明等6户农民拖欠统筹、提留款的行政案件。8 月3日,该院依法向肖勇等6户村民送达了法院准予执行的《非诉讼行政执行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肖勇等6户村民签收后,非但不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亦不在限期内申请复议或起诉,而是采取鲁莽行为,聚集多人进行密谋策划,阻挠抗拒法院的执行活动。8月15日,肖勇、肖永明找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肖诗文,在其指导下共制作了6枚触发式炸弹,存放于肖勇家中。同月23日上午,当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该组向被执行人肖勇等6人送达传票时,肖盛清气急败坏地抢过传票当众撕毁,并蛮横地说“传票是我撕的,你们又把我怎么样嘛?”更为恶劣的是,肖盛兴、肖勇、肖永明等人还将法院执行车抬横在公路上,阻碍交通,不准执行干警撤离,并将警车砸坏。肖元梁又指使肖盛清把喇叭架在肖勇的房顶上,肖元禄、肖元梁、肖盛兴、肖勇先后持话筒,煽动众多不明真相的村民对8名执行人员进行围攻、辱骂。肖盛兴在话筒里大声地吼到:“他们文来,我们文对付,他们武来,我们武对付;法院有枪,我们有炸弹。”肖元禄也猖狂地叫嚣:“他们有枪有洋炮,我们不怕,我们也有枪有炸药包。”继而,雷贞梅手持锄头,气势汹汹地冲着执行干警辱骂,并将已走出10多米的法官向某某拦回。在场的围观群众达300余人之多。法院干警被限制人身自由7小时之久,后被闻讯赶来的县公安局和法院领导解救出来。此事在云阳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依法审判,肖勇、肖永明、肖盛清、肖诗文犯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各判处有期徒刑6年,肖元禄、肖元梁、肖盛兴和雷贞梅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2年和单处罚金1000元。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