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感觉法律离自己很远、很陌生,但参加了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以后,我觉得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发现’并运用它!”身着正式法警制服的北京市第十一中学分校初二女生郭永卿兴奋地说。她在下午刚刚闭庭的模拟少年法庭中担任“法警”,因为“模拟”得出色,在场的老师、外国记者等对此赞誉有加,她和同伴们格格地笑起来。
对此表示赞誉的人群中有一位是青少年维权志愿者,他叫邵光,是北京市崇文区团委 的副书记。今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作为未成年人集中的学校里有什么新气象、新情况?邵光今天来到该区的两所中学倾听同学们的感想,了解和指导法制教育和维权活动的情况。
广渠门中学是第一站,这所中学因为首创对极其困难家庭子女免收学杂费的“宏志班”而蜚声遐迩。前不久,该校一名女生因为误入门前道路施工用的水泥池子,差点酿成生命危险。邵光一直惦记着这事,就请校团委书记杨秋文找来这位叫李莹的高二女生,关切地询问:“我觉得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施工方保护和提醒措施不够,学生不慎入池;一种是措施完善,但由于学生自己的过错入池。两种情况的法律责任就不同了。”李莹说:“那个水泥池子根本没有防护栏和标志,我走过去,脚下一软,就深深陷了下去……到现在,施工方也没有道歉。这个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因为每天都有上千名学生和行人从那里经过。”“咱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要帮助你与有关方面交涉,为你争回合法权益。”邵光当场表示。
邵光在学校阅览室里招呼同学和老师们坐成一个圆圈,开了一个时间不长却发言踊跃的“圆圈会议”。“李莹同学受了极大的惊吓,多日精神恍惚,应该向工程方追讨精神损害赔偿!”高一学生赵英魁说,“另外,我建议图书馆、电影院、体育馆等场所在节假日应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只有把课余时间安排得充实、有意义,才能使我们少受网上、书刊上、社会上不良信息和行为的侵害。”高二学生张春才说:“我曾经向老师提出,学校和老师公布学生的分数是不好的,这给一些学习成绩暂时上不去的同学造成了心理障碍。”邵光说:“这似乎也涉及未成年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问题,看来我们的教育方法也要‘以人为本’,在尊重人的前提下寻求科学方法。”该校校长、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人大代表李金海说:“要维权,首先要让同学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是同学们的法律武器,但立法机关应该尽早明确其具体的执法主体,以求有效贯彻。我们学校十分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特别是对家庭极其困难的学生,以及烈士子女。‘宏志班’已办了七届,公安烈士子女今年夏天也将免费走进我校。”邵光说:“这可是一桩善举,它的意义在于倡议和带动全社会为特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说着,邵光掏出随身带的法律资料,发给同学们。他还不失时机地“推销”自己:“我们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维权热线’是67174074,同学们要是遭到不公平待遇,可以向学校和老师反映,也可向‘热线’投诉和求助。”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尽管我们面前是一张张稚嫩、清纯的脸庞,可他们头顶上的巨型国徽以及身着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制服可都是从他们的政法共建单位借来的。衣服是真的,模拟法庭也开得很逼真:一名16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因涉嫌抢劫被提起公诉,庭审调查、辩护陈述、休庭合议、当庭教育……都有板有眼、一丝不苟。
北京十一中分校法制副校长、检察官曲虹说:“我们把关,让同学们自由发挥,他们借此成为影响和带动家长学法的小小法律宣传员。”校长阎荣亮说:“我们发挥了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校团委书记王小冬说:“那就让‘主体’们说说心里话。”“课本是死的,模拟法庭是活的。”“审判长”李慧妍同学说。“以前我嘱咐同学外出时不要带钱以防被抢,现在我跟他们说一旦发现不良之徒就向公安和司法机关举报!”“公诉人”王桐同学说。“我作为一个女生开始不愿意当‘被告人’,可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不过就是不理直气壮,有些细声细气。”“被告人”吴琼同学说。“那是你被法律的威严所震慑!”王桐插了一句,大家又笑了起来。
“同学们个个进入了角色,真是一场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课。以后也可以搞一些民事案件的模拟审判,总之要达到‘你在演、我在看、我在问、我在想’的境界。下回,我还要来看你们‘开庭’!”邵光高兴地说。(本报北京6月11日讯)(本报记者侯召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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