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法院北区法庭女庭长向才银,战斗在审判岗位上十几年来,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努力实践入党誓言,坚持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为党旗国徽增光添彩,被群众誉为清正爱民的好法官。
向才银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一名法官,时时告诫自己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依法办案,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把维护党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当作自己的生命。1998年, 她受理了个体户朱民雄与陈金英离婚案,因共同财产数额较大,朱民雄为了在财产分割中占些便宜,便托人将4条香烟送到她家。她问明来意后硬是把熟人堵在门外。过了两天,朱民雄趁她不在家,再次以送材料为名将一个装有2000元现金的信封交给她丈夫。她知道情况后,立即将2000元钱交给了院纪检监察室。
面对法庭审判任务繁重,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的情况,向才银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处处以身作则。她以庭为家,成天泡在法庭里,沉在案子中。有一次她深夜办案归来,被迎面而来的“飞车”撞倒在地,左手骨折,头皮磕破,而她包扎好伤口缠着绷带,第二天又坐到了审判台上,坚持用一只手伏案办公,当月结案9件,列全庭前茅。几年来,她办案年年超百件,是津市法院“办案能手”中惟一的女性。
几年来,她先后6次立功;荣获常德市和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称号。(周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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