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年3月20日“天平”专版刊登了题为《司法鉴定挑战医疗鉴定》一文,对发生在江西省南昌市的一起医疗责任事故犯罪案件进行了报道和剖析。文章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和一些案件当事人或家属纷纷来信来电,对长期以来医疗责任事故纠纷因医疗事故鉴定的单一性和所谓权威性,使一些因个别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引发的医疗责任事故犯罪被掩盖,主要责任者得不到法律的追究而愤然发出呼吁。
在江西南昌,省市检察机关对本报的报道高度重视,有关办案单位对此案积极查办。4月15日,经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批准,东湖区公安分局于4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执行逮捕。张被捕后,其所在医院有关领导组织职工联名向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并通过有关领导向政法部门施压,使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被捕三天后的4月19日,即以其行为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为由,由其所在医院出面担保,并在未通知检察机关的情况下,东湖公安分局对其取保候审。
据了解,张某某取保候审回家后,即上班为病人继续治病。有关法律人士认为,首先,张某某由其涉案单位担保,违反刑诉法规定。其次,张某某正是因为履行职务时,造成了医疗责任事故而致人死亡,这种犯罪,对社会公众的生命权构成危害。目前,张某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继续从事被指控犯罪的职务行为,势必会对公众的生命权带来危险。
另据了解,此案的受害人家属就张某某违反法律程序的不正常取保,已向有关执法部门呼吁,要求将犯罪嫌疑人立即收监。
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现已侦查终结,并以张某某涉嫌医疗事故罪,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依法起诉。 (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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