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检察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追逃”工作情况,公布了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宽严政策,兑现了对“追逃”有功单位的奖励。
自2月下旬开展专项追逃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出动警力近1000人次、警车300多辆,至5月31日,已抓获和敦促投案自首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5名,其中有21人投案自首;同时为10个外省市检察机关抓捕了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名。全省检察机关对投案自首和认 真退赃的涉嫌贪污案的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蒋德龙等9人不予逮捕;对案件已经侦查终结、犯罪数额较大、全部退清赃款、有立功表现的涉嫌挪用公款2.3万余元的巧家县小河乡水保站原会计、出纳胡书波等3人不予起诉。
省检察院检察长李春林再次重申,《关于敦促在逃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的截止时间是6月30日,在此之前投案自首者,将根据法律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者,抓到后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为在逃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隐藏赃款赃物、证据,帮助、唆使、资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自追逃专项行动以来,省检察院对追逃有功单位已兑现奖金35.8万元。刘德安(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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