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肇庆6月12日电 记者刘圣清报道:近日,广东省广宁县检察院依法批捕一名以养殖蚂蚁为名诈骗群众钱财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何剑钊,绰号“蚁公”,男,46岁,汉族,初中文化,广东阳山县人。
犯罪嫌疑人何剑钊在1997年至2001年4月间,以“阳山县七拱镇种养总场”的名义,打 着发展养殖蚂蚁帮助群众致富的旗号,作虚假广告宣传,宣称和养殖户签订养殖回收合同后,到期保证以较高的价格回收向他购买蚂蚁种苗而养殖大的蚂蚁。该案犯先后到广西藤县、湖南宁远、广东怀集、广宁、四会、三水等地开设分场、大量发展蚂蚁养殖,而当养殖户签订了合同花钱购买蚂蚁种苗后,他则以资金暂时周转不来的借口,不履行合同,拒绝回收、少回收和回收后打白条(不给回收款)的手段,共骗走700多养殖户的现款达300多万元。给群众造成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案发后,广宁县法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了解掌握案情,核实证据。5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呈捕,该院在当天便以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何剑钊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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