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也许,您家门口有所学校的体育馆很棒,有家单位的浴室很方便,有家机关的诊所服务很多,有家企业的食堂饭菜好,可就因为你不是“内部人员”,没法儿享受服务。过不了多久,这种状况就要改变了。日前,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利用单位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若干规定》,从7月1日起,本市一些单位的内部设施将陆续对外开放。
市政府将积极鼓励、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利用内部设施为社会服务。按规定要求,本市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操场、游泳馆、健身房等体育设施,礼堂、图书馆、培训教室、多功能厅等教育、文化、娱乐设施,食堂、浴池等生活服务设施,医务室、健康咨询等卫生设施都应向社会开放。单位的浴室、游泳场等设施对外开放后,增加的水费按原价格收取,增加的垃圾清运费也不会算到单位头上。利用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还能得到政府的年终奖励。规定强调,单位利用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的,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得以出租、转租、转让以及其它方式变相开展经营活动。
据调查,北京现有的生活、文化和卫生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利用一些单位的设施开展社区服务,既可以减少资金重复投放和浪费,又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记者 王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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