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记者郑红) 据不完全统计,本市市区范围有100多条路段“有路无灯”,若加上城乡结合部一些没路名的“暗路”,没有路灯的道路就更多。市路灯管理所市区所负责人昨天透露的这一信息令人意想不到。据了解,“有路没灯”路段在宝山、长宁、普陀等区较多。没有路灯不仅造成出行困难,也影响到一些新建楼盘的生意。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的主要道路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程序非常完善,不会出现路灯不 配套的情况。但近年来部分道路已非政府投资,而是由房产开发商等出资建造。在这种情况下,难免出现道路规划设计时没有考虑照明设施,或在设计时虽考虑了照明设施,而在施工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落实等情况。加上审批、验收时偶而出现的疏漏,个别道路在竣工时没有路灯也通过了验收。
解决“有路没灯”问题。关键在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规。要明确把照明设施纳入道路建设总体规划,并根据不同的建设管理范围,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操作管理措施,否则,全市路灯管理养护任务单靠路灯所承担,显然是力不从心的。如今由政府拨款的路灯养护费,每年存在上千万元的缺口,更不用说出资解决道路建设的“后遗症”了。据了解,深圳、广州等地几年前已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使得许多实际问题在具体操作时迎刃而解。专家表示,有了相应法规,投资者不敢马马虎虎,管理者也有法可依。同时,还得把牢审批关,避免出现新的“有路没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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