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日,本报接到读者投诉称:“我们在峨眉山吃、行均挨了宰。作为著名的风景旅游胜地,发生了这样令游客不愉快的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据成都游客付先生讲,9日中午12时许,他们一行五人乘车到达雷洞坪。刚一下车就被七八个“饭托”拦住:“先生,来我这儿吃饭吧,便宜得很呢!”有的说:“我这儿有野菜、豆花,来吧!”犹豫一阵,一行人选中了挂有“旅游定点饭店”招牌的“园达饭店”。哪 知付先生五人吃完饭一算账,竟被告知收费如下:一份豆花20元;一盘腊肉炒蒜苗30元;一盘素炒野萝卜菜20元……几人被告知:“这是物价部门核定了的价格。”吃了三荤三素共收了185元,但付先生一行心里却不是滋味。当晚8时许,付先生一行七人在报国寺天颐温泉乡都外公路口招了三辆出租车,要求打表,车行几米后“的哥”说:“不打表,进温泉乡一律10元!”争执一阵,其中车牌号为川L24169、川L26944的出租车让他们下车,还说:“你去告嘛,去告嘛!”竟自顾自开车走了。几人只好坐上人力三轮,而另外一辆出租车打表到达目的地,只花了5元钱。晚上10点多钟,付先生从温泉出来打的,发现价格已变成5.9元起价,的哥告知:“晚10点以后都是这起价!”
同为国家级旅游城市的乐山市,出租车起价白天是3元,夜晚12时以后才加收30%即3.9元。“峨眉山虽说也是国家级旅游城市,但它是县级市,高过乐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付先生说。(本报记者)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