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美琴、通讯员叶华新)先×(广州)药业有限公司办事处因推销药品中存在贿赂行为,在被工商部门查处时,为达到转移违法证据的目的,竟向“110”报警台谎称被劫,这是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的。
今年4月,广州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接到举报后,对位于广州市东风西路某大厦的先×(广州)药业有限公司办事处突击检查,在检查中,该办事处竟打“110”报警谎称被劫。闻 报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了解了案情后,对其严重干扰执法的行为严加谴责,但办事处有关人员仍拒不承认违法事实。工商执法人员排除干扰终于查明,该办事处在1999年至今年4月在推销公司生产的“优维显、安其格纳芬”等经营额达2746万元的药品中,假借促销费、推广费和赞助费等名义给对方单位或个人共40万元,公司从中获利72万元。近日,越秀区工商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30万元、罚款20万元的处罚意见,已报市工商局审批。
市工商局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专项行动对商业贿赂行为予以打击,群众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可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直接到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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