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不仅是“四五”普法规划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学法、用法、进行依法治理三者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学法是基础,用法是关键,依法治理是目的。即应当在“四五”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中,正确处理学法用法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加速依法治国的进程。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应当积极开展地方依法治理的工作。这要求各地应在抓好法制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的决定、决议及规划,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紧紧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积极推进各省、市、县和乡的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项事业的法治化。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应当关注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认真学习和掌握与本部门、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其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大力提高其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尤其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根据本部门和行业的具体情况,抓住依法治理工作中群众意见大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以及管理的方式和水平,使依法治理深入人心,全面推进本部门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尤其要抓好农村、街道社区、企业以及学校这一薄弱环节,大力普及宣传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基层单位依法治理的章程,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基层的依法治理,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依法治企以及依法治校活动,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使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理是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只有从地方、行业、基层“三大工程”入手,全面实践,认真总结各地方、各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依法治理的经验,并及时加以引导和推广,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摒弃一切急于求成的不现实作法,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并通过对法律的运用不断提高对法律的感性认识,使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反复的法律实践不断深入人心,并上升为人们的法律素质。如此,我们的普法活动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实现法治国家的理想就能早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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