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大厂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耿长太徇私枉法案,昨天在该市白下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耿长太出生在江苏省镇江市,今年45岁。今年年初检察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耿在一起团伙盗窃汽车案中有徇私枉法的行为,遂对其进行侦查。耿于4月6日被逮捕。
庭审中,经审理查明,在2000年5月至8月间,大厂区检察院在审查王某等5人共同盗窃案件中,被告人耿长太多次接受王某父亲及大厂区公安分局一名民警给其的购物卡,累计人民币5000元整。耿长太利用其分管刑检工作的职务之便,决定对王某参与盗窃桑塔纳2000型轿车(价值人民币12.8万元)的犯罪事实不予认定和不移送起诉。
昨天,法庭审理中被告人耿长太作最后陈述时,流出了悔恨的眼泪,痛述自己自1980年走上检察工作岗位,从一名法警一直干到副检察长,其间也付出了很多艰辛。爱人的户口从农村转到城市,自己从未利用职权给予任何帮助,至今爱人还在四处打工。耿对自己今天走上犯罪的道路,悔恨不已,自己的行为也给大厂区检察院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庭休庭10分钟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认为耿长太认罪态度较好,且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故当庭做出了上述判决。
据了解,为这起盗窃案嫌疑人打招呼、徇私枉法的还有大厂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靳宜春,这名副大队长现已被羁押,近日法院将对其开庭审理。(洪欣)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