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暹)市政协九届委员会第31次主席会于昨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实施情况通报,并就今后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座谈。市政协主席陈广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的实施情况。《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自200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围绕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对风险投资、人 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与规划建设等关键环节做了具体规定,同时一批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园区各方面的工作,中关村科技园区呈现出一个新的、良好的发展态势。会上,委员们认为,《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实施,遵循了机制和体制创新的思路,在全国高新技术园区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今后要继续抓好《条例》有关配套规章和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使之与中关村“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目标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园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陈广文在讲话中说,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很快,园区的软硬件建设富有成效。《条例》成功实施的实践证明,中关村科技园区要发展,必须加强环境建设,环境建设又促进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发展。《条例》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已起到了重大作用,相信《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和不断完善,将有利于科技创新,有利于中关村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政府管理逐渐走向法制化,随着《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关村一定会更加规范、健康、快速地发展。
他说,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始终要服务中心,围绕大局,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是发展首都经济的希望所在,也关系到北京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政协要更加关注中关村的建设和发展,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
副市长刘志华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沈仁道、卢松华、万嗣铨、宋维良、毕群、梅向明,市政协秘书长黄以云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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