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强 通讯员王梓安) 去年12月4日,本报“法治社会”版刊登记者长篇调查报告《法官雇凶杀人的台前幕后》,披露了福建霞浦县法院原刑庭副庭长刘建斌仰仗特殊背景,勾结“黑白两道”势力,在当地为非作歹的一些内幕。日前,宁德市检察院已对刘建斌及其6名同伙提起公诉。据悉,宁德市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刘建斌涉嫌故意伤害、窝藏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2000年4月,刘建斌因其参股经营的迪吧被霞浦县文化局查封,而对该局局长温知住怀恨在心。5月21日晚,刘指使同伙将行走在路上的温砍伤,并提供钱财帮助凶手潜逃。
———1999年7月5日,刘建斌到当地一家个体服装店购买衣服要求赊帐,遭店主拒绝后,刘动手殴打店主。
———1999年12月28日,刘建斌等人在酒家喝酒时,因嫌隔壁包厢内有人猜拳声音太大而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动手打人。
———2000年6月4日晚,刘建斌与社会上的地痞及公安局的朋友一同在歌舞厅喝酒,刘与公安局的朋友发生争吵,便从身上拿出自制左轮手枪朝天花板开枪。
深夜,刘建斌及其同伙又寻找借口在路上拦截当地居民郑某等4人,并将他们打成了轻微伤。
———2000年8月间,刘建斌等人在其单位门口的理发店调戏一女子被店主制止,刘遂指使同伙殴打店主,并砸毁店内玻璃、桌子等物。
———1999年11月至2000年7月间,刘建斌利用租住的房间,先后容留多名男女吸食冰毒。
正值“严打”,以政法干部身份与社会恶势力同流合污为显著特征的刘建斌案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此前,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及本报等10多家媒体曾采访过此案。此番亦有多家媒体表示将派人旁听此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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