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国军 通讯员卢驭麟)昨天上午,杭州市土地管理局通报了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10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据统计,去年以来,杭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利用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97件,涉及土地119万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75万平方米,拆除和没收违法建筑38万平方米,罚款100多万元。
杭州市通报的10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分别为:桐庐县凤川镇人民政府非法占用土地 案、萧山区义盛镇中心小学非法占用土地案、余杭区临平镇工农村非法出租集体土地案、富阳市金鑫管桩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临安市正兴牧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建德市公路段非法占用土地案、淳安县长运总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拱墅区上塘镇瓜山村非法占用土地案、余杭区临平镇双林村村民陈国飞毁坏基本农田案、萧山区瓜沥镇大义村村民汪先夫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案。
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依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罚了土地违法当事人,其中12人被党纪政纪处分。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当前杭州市目前人均耕地仅0.45亩,仅为全国水平的三分之一,大大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0.8亩的人均最低警戒线。在全市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的情况下,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局部、眼前利益,破坏浪费土地进行建设,有部分案件带有公益事业建设性质,有的还是政府部门,原本完全可以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但因为土地法制观念不强,好事没有办好,反而导致了违法后果的发生。
记者为此采访了杭州市土地管理局的负责人,他说:“当前杭州市土地执法形势依然严峻,土地基本国策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各项建设还未形成强有力的制约机制,致使少数地方违法用地屡禁不止。此外还存在土地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不硬,查处难、土地执法宣传缺乏针对性与实效性等问题。针对新的形势以及上述存在的问题,杭州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强化宣传引导、事前防范以及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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