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忠 施书芳)昨天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从2001年秋季新学期起,我省34个国家级与省级贫困县中的农村中小学将试行“一费制”收费,最高限额标准规定为小学每生每年106元,初中每生每年226元。
“一费制”收费的具体内容是,在全面清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严格核定杂费、课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两项收费,核定一个最高收费标准,只向学生收取一项费用,不 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实行“一费制”地区最高标准是按下列情况制定的:农村贫困地区小学杂费标准每年每生46元,初中76元;2001年农村小学黑白版教材费标准平均每学年每生46元左右、课堂作业本费平均为10元左右;初中教材费平均126元左右、课堂作业本费20元左右。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和中小学信息、英语教育及有关电教教材的基本需要以及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述最高限额标准。
按照要求,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人均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也应积极创造条件试行“一费制”收费,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行。对少数特别困难的农村地区,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逐步实行免费向学生提供课本的制度。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