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31日某报报道:广西某某市将全面实施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程,以解决该市大部分住宅的原配电设计标准不高,线路老化等问题,这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但在高兴之余,笔者不禁想问:报道中所提到的“每户收到户材料费500元”的标准是什么?有关部门能否给普通消费者一个明确答复?
日常生活中,众多媒体及公众经常提到一个新名词——“公众知情权”。“公众知情权”,就是指公众对于不清楚的问题,享有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给予合理解释及说明的权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社 会与世界先进文化的逐步接轨,公众能否真正享有“知情权”,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的一大标准。文章开头提到的报道称:“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讨论和报批,最终确定了:实施履行每一受益户用户一次性交纳到户材料费500元。”那么笔者请问有关部门:这一听证会于何时召开?听证会有无普通百姓参加?收费标准能否一五一十地列一清单,让咱老百姓明晓具体的收费标准,以便监督?
如今,中国的许多行业仍存在着垄断现象,部分行业在调整资费标准时,往往搞暗箱操作,不能给消费者一个明示,使“上帝”对于自己的消费不明所以。试问,如此让“上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又怎能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因此,有关行业部门在运作中,不仅要行业利益,对于公众关心的问题更应及时给予解释、公布,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宁建勇 彭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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