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礼兵、通讯员辛拥政报道:昨日,我省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随州烈山公证处挂牌,它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公证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我国现行公证制度按行政体制设置,公证处属国家机关。但是,公证是独立的法律行为,现行公证处代表国家身份,会出现公证主体重复。随着公证越来越成为社会不可缺少的服务项目,人们呼唤一种相对独立于政府利益之外的公证主体,能以“第三者”身份出现, 对包括行政部门在内的所有人提供服务。
据了解,随州烈山公证处现有3名合伙人,原系市公证处公证员,按新体制要求,他们辞去公职后以自然人的身份合伙组建了新公证处。随州烈山公证处不再吃“国家饭”,不再是市司法局隶属的一个行政机构,而是一个独立法人,只是在行业上接受司法部门管理。
省司法厅副厅长曹诗权说,这一公证机构从组织形式上虽然改成了合作制,但它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关,仍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没有变,人们不必担心其社会公信力的减弱。
我省在随州市开展公证处改革试点后,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开。司法部门还将制定完善的惩戒和赔偿制度,建立公证赔偿基金,对公证员实行持证上岗。今后,公证员将和律师一样,须经国家统考合格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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