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20年的女青年史琼(化名)被其男朋友抛弃后,产下一私生男婴,并用塑料胶带纸将男婴口、鼻封住,致该男婴窒息死亡。昨日,五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史琼,女,1981年5月20日生于云南省师宗县,2000年12月13日因故意杀人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19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经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00年10月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史琼在昆明市永昌路197号某宿舍雇主家,产下一私生 男婴,因该男婴啼哭,史害怕被人知道,史立即用黄色塑料胶带纸将男婴口、鼻封住,致男婴窒息死亡。当晚8时许,史将男婴尸体弃置于该小区的垃圾房边。10月5日,公安机关发现男婴尸体,并将史琼抓获,审讯中史琼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后经昆明医学院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为:该生儿为活产未成熟儿,因口、鼻闷堵导致急性机械性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史琼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史琼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史琼属于意外流产,突发性事件,对处理的方法有不妥当之处,但其行为与一般故意杀人行为不一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本案将择日宣判。(柏立诚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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