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瑞丽市公安局出警迅速,临危不惧,处置果断,抓获犯罪妨疑人1名,缴获炸药12公斤,成功制止了一起重特大爆炸案的发生。
6月10晚10时58分,瑞丽市公安局110警队接到一个46岁的保山女子王某报案称,有一个叫王春林的黑龙江籍男子在与其谈恋爱的过程中打她。接报后,110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发现一名男子赤裸着上身,胸前捆绑着炸药包,正往报案人王某租住的房间巷道走去。在确 定此人就是王春林后,民警一边向局领导汇报情况,一边跳下警车往巷道追去。当追到王某租住的房门口,见王春林跪在地上,正在用打火机点燃胸前炸药包的导火索。在危急时刻,民警赵学斌临危不惧,果敢地冲上前去将王春林手中的打火机踢飞,将其制服。在清查炸药包时发现内装有炸药60筒计重12公斤和一些钢珠,炸药包的导火索已被王春林用打火机烧黑,若处置稍有迟缓后果不堪设想。
据犯罪嫌疑人交待,现年42岁的王春林与王某两年前确定恋爱关系。今年5月中旬,王某提出一与王春林分手,他多次找王某要求合好。6月10晚10时许,王春林喝得醉醺醺地来到王某住处,两人发生争吵。随后,王春林返回其住处,从房间内拿出炸药,捆在身上后到王某的住处实施爆炸。
犯罪嫌疑人王春林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孙伟 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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