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邬晶晶 施律)以“天蓝、地绿、水净、风清、土洁”为目标,崇明县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该县“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计划日前编制完成,成立了县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并与各部门和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据了解,崇明县的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集中在以下各方面:
绿化建设,着重抓好海塘、道路、河道、庭院和产业性的绿化建设,形成“一圈(环 岛大堤)、三横(高速公路、陈海公路和南横引河两侧)、多纵(纵向骨干公路和河道)、多点(森林板块)”的绿化框架。
水环境治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每年以10%的比例削减,同时对38个畜禽养殖场分别实行治理和并关,还筹建1-2个干粪肥料处理中心,建造城桥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治理,堡镇、新河镇创建成烟尘控制达标区,县城创建成无燃煤城镇,加强农村秸秆焚烧管理和综合利用,到2005年全县的气化率达到9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垃圾处置,建造日处理400吨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和重要集镇垃圾中转站,在445个行政村中建起农村生产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成覆盖全县的固体废弃物有偿回收系统,还要积极开展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
土壤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鼓励使用有机肥;加强农用薄膜的回收工作,在一级农业保护区范围内,率先禁止制砖窑业,防止氟污染,确保绿色食品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洁净蔬菜区、上实现代园区等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建设崇明东滩候鸟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长江口中华鲟保护区,开展好动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据介绍,到“十五”期末,崇明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15%以上,空气环境质量重点区域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重点区域达到并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地面水水质达到国家三级标准,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国家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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