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静) 今年4月26日,本版曾以《竞标现场药价“汩汩流水”》为题,报道了湖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现场,药厂和医药公司报价大大低于政府定价的情况。然而,药价中的“水分”,并非像一般想象的全部“挤”给患者,而是由医院和患者三七开分成。
省物价局不久前出台的一份文件规定:今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与政府定价之间的价差,在扣除医疗机构零售环节15%的差价收入后,将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7成让利给患者、3成归医疗机构。
例如,一种政府定价为20元的药品,药厂以10元中标,医院顺加15点利润,价格为10×(1+15%)=11.5元。这样,这种药品中标价与政府定价就产生了20-11.5=8.5元的差价。按省物价部门政策,这8.5元差价由医院和患者“三七开”,这种药品的最终定价即为:11.5元+8.5元×30%=14.05元。
湖北省本次药品招标中,中标的291个品规的抗生素价格均已由物价部门核定,医院应得的三成利益已打入新价格。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我国先后有10多个省市公开招标采购药品,使不少药品价格大幅下降。但不少地方降价后患者并未真正受益,其原因就是医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降价药采取抵制做法。以我国最早进行网上公开药品招标采购的海南省为例,半年来网上招标采购的金额为2500余万元,实际成交金额仅为109万元。去年湖北省的降价药品,在各医院也出现了被打入冷宫的情况。
今年2月,国家计委发出通知,要求按“好处应主要让利于患者,医疗机构可分享一定比例”的原则,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确保患者能真正用上价廉质优的药品。
业内人士认为:湖北省实施的招标价差“三七开”的政策,照顾了医院的既得利益,有利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应该可以使药价能降到实处,让患者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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