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在昨天的汇报会上,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指出,《条例》实施以来,广州市各河道水质的情况有所好转,但仍存在生活污水排放量与处理量悬殊、部分河道污染严重等情况。
李卓彬说,目前,广州市工业污水处理率从1990年的61.53%上升到2000年的99.53%, 珠江广州河段重金属指标已低于国家地面水3类标准,但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2000年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达到71311万吨(约198万吨/日),比1995年增加了18.2%,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仅为58万吨/日。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珠江,其污染程度超过工业污染;城镇建设耗费了流溪河及东江广州段两岸对水源保护至关重要的农田、林地、水面,使这里的水质呈现下降趋势;农用化肥与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日益明显;船舶含油废水污染严重。
李卓彬表示,在“十五”期间,广州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0万吨/日;要加快流溪河水源涵养林和两岸绿化防护林带建设,彻底清理流溪河两岸禽畜养殖业;今年要对市区40条河涌进行清淤、保洁和堤岸整治;要完善饮食业、酒店服务业等行业含油污水隔油隔渣处理设施,排放有毒有害废物的企事业单位要配套建设相应的处理设施。(记者时标通讯员仁达实习生樊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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