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6月20日消息:台北讯,台湾流行老少配,台北市的一对妻子才念国中一年级,丈夫却已三十二岁。丈
夫还因婚前和妻子发生性关系,未获女方家长谅解被控性侵害未成年少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月,缓刑三年。
据台湾媒体报道,家住台北市南港的三十二岁林姓男子,和十三岁妻子的舅舅是好友,由于林常和好友在家中聚会,
竟和好友的侄女相爱,由于两人担心女方父母反对,因此 只能暗地来往,两人的感情发展迅速,甚至发生性关系。
但是年纪尚轻的妻子,对于性没有概念,在两人交往三个月后误以为自己怀孕,羞于向家人启齿,转向学校心理辅导
老师倾诉。老师将情形转告家长,少女的家长获知后怒不可遏,向警方报案,控告林性侵害未成年少女。
不过,当案件进入法院审理时却峰回路转,一方面女方家长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发现少女是因为太过担心,其实根本
没有怀孕。另方面,男方也透过友人关系向女方家长游说,表示两人是真心相爱,希望成全两人。
女方家长态度逐渐软化,也接受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婿,去年六月十八日让两人结为连理。但根据台湾法律规定,
凡和未满十四岁少年性交,最低得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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