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新《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将可能被重罚20万元甚至判刑。此举能否点中药品回扣死穴,使医生不再收受药品回扣?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医院人士。
收回扣成了“理所当然”
在与一些医院人士的非正式访谈中,对于收受药品回扣,多数人的看法是“这有什么”。丝毫没有觉得收受回扣有什么不应该、不道德的,他们的理由为:收回扣对患者无害,对医院也无害,因为药品价格都是由有关部门核定的,医院药房是严格按照核定的价格卖药的,不会因为收回扣而把药价加上去,收回扣加重不了患者的负担。因此,收医药代表递过来的红包是不收白不收。记者的一位朋友在省内一家大医院从事行政工作,属于与药品回扣不搭界的医院人士,当问及他对医生收药品回扣的态度时,没想到他竟说:“这有什么?”言语中没有一点的不满和看不惯。
罚医生杜绝不了回扣
当记者问20万元重罚能杜绝药品回扣吗?一医院人士直言“不可能”。虽然有关部门在检查中也查出了医生收受红包的问题,对此也做出了一定的处理,但这并不解决问题,从长远来讲反而会使医药代表给医生递红包的手法更为隐秘。在医院里,医生收回扣之所以成为“不正常的正常现象”,这与医生的收入不高有很大关系,现在医院的诊疗费标准有些还沿用的是1984年制定的标准,有些是1992年制定的标准。很显然,目前诊疗费的标准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但大幅提高诊疗费又会加重老百姓的负担。因此,在诊疗费难以提高、收入增幅缓慢的情况下,不少医生就在不给患者胡乱看病的基础上坦然地接受红包。因此,重罚医生是解决不了药品回扣问题的。
根源在药价水分多
有人士分析,药品之所以有回扣,这与药品虚高定价有直接关系,正因为药价中有许多的水分,所以厂家派出的医药代表手里才有钱给医生塞红包。国家近年来虽然连连降低药品价格,但降价药品只占总药品数目的极少部分,大部分药品的价格还高高在上。因此,治药品回扣得先治药价虚高。对治理药价虚高,有关专家建议,首先,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制药行业必须向社会公开经营成本,药品价格的制定应考虑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成为阳光下的交易;其次,切实执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规定》,加大对非赢利医院的财政投入,医院要主动接受价格低的同类药品;最后,工商部门也应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也要筛选虚高定价的药品,提出降价方案。如此,挤净了药价水分,不用重罚,也就点中了药品回扣的死穴,同时也切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本报记者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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