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昨天,在正在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北京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单霁翔提出,今后应当逐步建立城市规划审议制度,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组成的审议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审定重大规划方案和规划调整方案,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众参与程度。同时,还应将各类规划成果在条件成熟后向社会公示,建立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申诉系统,加强政务公开,使更多的群众参与监督,促进规划的实施。这些建议已经提交给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进行城市规划所依据的主要法规是1992年实施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近10年来它对于北京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单霁翔主任也指出,在城市加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不少新问题,例如市中心地区的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绿化带被蚕食,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明显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资源短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严重等等,这些问题也暴露了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例如缺少对于全局性问题的研究、管理法规滞后、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等等。
针对城市发展会规划中出现的新问题,单霁翔主任提出应当加快制定新的法规,如群众非常关心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等等,立法工作也要改变以往的方法,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和群众参与,扩大立法的社会参与程度,提高规划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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