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南京人搞家庭装修造成污染的,住户是否也可以向装饰单位索赔?国内首例室内空气污染伤害案6月19日在京尘埃落定,原告住户胜诉获赔8.9万元的消息传出后,南京房产界和法律界一片哗然,有关人士认为:此案例将对今后住宅产业化进程中的出售新房装修一次到位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北京的陈先生在昌平区买下住房后,请了一家装饰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完了入住后感 觉室内气味异常,陈先生甚至为此患上“喉乳头状瘤”,为此陈起诉了装饰公司最终获赔8.9万元(具体细节本报昨日四版头条予以报道)。对此结果,南京某大型房产集团的陈总第一个反应就是打电话来报社确认是否真有此事,一向推崇商品房装修必须一次到位的陈总认为,北京的这个案例对装饰市场将是“一拳重击”。陈总认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就此领域作出具体的规定,加上现阶段环保部门对家庭装修监测的脱离,法院确认了这种赔偿的因果关系后,无疑对装饰企业加了一道箍。而南京装饰行业协会有关人士则表示了对此案例的疑问:去年南京有一户人家,一家三口全部患上癌症,罪魁祸首即家庭装潢用了大量的天然花岗岩,可该住户至今尚未讨回说法。其中有几个矛盾问题又不是这个案例可以解决的,因为该住户自己强烈要求必须用天然花岗岩来装修,装饰公司难道也该为此负责任?
江苏省法学会的周连勇律师认为,住户发现装饰有污染危害而提起诉讼索赔时,必须搞清楚由谁来赔,怎么赔。周先生告诉记者,此种案件的判决并无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依据。现行的《产品质量法》和《标准计量法》等均未能就家庭装修的细节作出规定。从《环保法》来看,污染的确定只能是当时的现场状况。就住户索赔必须依赖的导致危害的原因确定而言,也不能得出就该是装饰公司赔钱的结论。周连勇认为,材料的生产商、供应商、施工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而如果住户自己明知有污染而强行为之的,住户则也该分担责任。
南京市雨花区技术监督局的翁副局长则对记者表示,南京绿色建材市场的装饰材料不够“绿”。假如这些非环保装饰材料能通过市场流进百姓家庭,有关管理部门可能更要负起主要责任。淮阴乐园房产公司南京分公司姚宁屏经理不无担忧地认为,由于装饰环节的出错,会导致住宅装修一次性到位的推广目的发生位移。一次性到位装修本身是为了方便老百姓,但也同样有可能为此而危害老百姓。在房产商们一个劲儿地鼓吹“商品房要告别毛坯房”时,相关的家庭装修监测和管理却未跟上,谁也不能保证今后的南京就不会发生这种不愉快。而因为有北京的判例在前,南京的房产商和装饰企业是否都做好了这种心理准备:装修污染了,你们得给老百姓赔钱! 本报记者 许小征 《江南时报》(2001年06月22日第一版)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