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州市房改房产权证发放已划定最后日期:2001年10月1日前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否则批文作废,执行届时的房改成本价。这是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和房改办得到的消息。
随着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房改房发证工作已成为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郑州市房管局、房改办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工作程序,实行产权交易一体化办公 ,一条龙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郑州市共发放房改房产权证960个单位,93972户,发证率达89.9%(不含省直)。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仍有少数单位已经房改办批准售房却不抓紧办理职工个人房产证,还有一些单位拿到职工个人房产证而不及时向职工发放,严重影响了职工参与房改的积极性,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郑州市房管局、房改办即将对参加房改并已取得职工产权证的单位予以公示,使参加房改的职工及时了解自己所购房屋是否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积极督促其单位尽快发证。
对已经郑州市房改办批准出售公有住房却迟迟不办理职工个人产权证的单位,房管局和房改办也将予以公示,限2001年10月1日前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证,否则批文作废,执行届时的房改成本价。(记者 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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